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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区“国税七条” 助力电商产业发展

近日,示范区国税部门采取七条措施,服务电商产业发展。
一是建立联调工作机制。示范区国税部门联合地税部门成立电子商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电子商务办公室及税收服务、税收咨询、税收预测三个小组,与示范区招商局及电子商务产业园“三处两办”建立定期沟通工作机制,及时掌握园内企业情况,了解园内企业的涉税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保障工作。

二是积极加强征纳互动。通过税法大讲堂、qq群、微信等载体,了解辖区电商在税收宣传辅导方面的需求,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收基本知识、电子商务涉税业务等培训,解答电商税收政策、办税流程等咨询,促使企业用活用足政策。通过政策引导和培训宣传等,鼓励实体企业发展网络经济,投入电商创业。

三是用足用好优惠政策。示范区国税部门联合地税部门编印《电子商务税收服务手册》,提出了两大类16条服务电子商务税收措施。其中,税收服务类8条,为电商企业设立办税绿色通道,对电商企业实行“马上办、主动办、上门办、协调办”的税收服务制度;税收优惠类8条,对电商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,从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转型、促进就业等高度出发,主动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、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暂免征收增值税等政策,缓解电商税收压力,支持电商企业和个体网店发展壮大。

四是提供快捷高效的涉税服务。对电商企业咨询的涉税问题当即给予答复,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答复的,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。在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登记、票种核定、发票领购、出口退(免)税资格认定、税收优惠备案等业务时,资料满足文书受理要求的当即办结,最大限度地支持电商产业园内企业发展。通过涉税指导,引导电商企业积极使用自主品牌。

五是实行全程跟踪服务。对电商产业园入驻企业实行“一条龙”全过程跟踪服务,从企业入驻开始,主动上门提供咨询服务,听取涉税诉求,并征求企业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做到入驻企业“一户一策一档”,提供针对入驻企业特点的个性化服务。

六是多方联动帮扶支持。加强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沟通,合力搭建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;与财政、工商、地税部门及物流企业加强协调,定期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研,协调解决电商融资、仓储、运输等方面困难,帮助重点企业规范管理获得政策扶持;与各类媒体加强联系,向电商、网购人群宣传发票使用等知识,并加快网络发票推广,营造规范经营、放心消费的氛围。

七是积极搭建桥梁实现多方互赢。利用自身掌握丰富企业信息资源的优势,在与企业沟通、为企业服务以及培训的过程中,积极宣传电商园区的业务,为辖区传统企业和电商企业中间搭建桥梁、互通信息,扶持电商产业发展,在扩大电商业务的同时,也帮助传统企业搭上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便车,有力拉动经济发展和税收增长,实现多方互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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